外交部5月22日发布关于对美国军工企业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。
(2024年5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第7号公布,自2024年5月22日起施行)
一段时间以来,美国无视中方在乌克兰危机上的客观公正立场和建设性作用,以所谓涉俄罗斯因素为由对多家中国实体滥施非法单边制裁,大搞单边霸凌和经济胁迫,严重侵犯中方企业、机构和个人正当合法权益。同时,美国持续向中国台湾地区出售武器,严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规定,严重干涉中国内政,严重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》第三条、第四条、第五条、第六条、第九条、第十五条规定,中方决定对以下美国军工企业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反制措施:
一、对洛克希德·马丁导弹与火控公司、洛克希德·马丁航空公司、标枪合资公司、雷神导弹系统公司、通用动力军械与战术系统公司、通用动力信息技术公司、通用动力任务系统公司、海岸间电子公司、系统研究与模拟公司、铁山解决方案公司、应用技术集团、阿克西恩特公司等12家后附《反制清单》列明的企业,冻结在我国境内的动产、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。
二、对凯西·沃登(诺斯罗普·格鲁曼公司董事长、首席执行官、总裁)、马修·布朗伯格(诺斯罗普·格鲁曼公司全球运营副总裁)、本杰明·戴维斯(诺斯罗普·格鲁曼公司战略威慑系统副总裁、总经理)、托马斯·琼斯(诺斯罗普·格鲁曼公司副总裁、航空系统总裁)、斯蒂芬·奥布莱恩(诺斯罗普·格鲁曼公司副总裁、全球业务发展官)、罗珊·罗德(诺斯罗普·格鲁曼公司副总裁、防务系统总裁)、菲拉特·盖曾(通用动力公司副总裁、通用动力军械与战术系统公司总裁)、贾森·艾肯(通用动力公司负责技术部门执行副总裁)、艾米·吉格兰(通用动力公司高级副总裁、通用动力信息技术公司总裁)、克里斯托弗·布雷迪(通用动力公司副总裁、通用动力任务系统公司总裁)等10名后附《反制清单》列明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,不予签发签证、不准入境(包括香港、澳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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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于:四川省